最近不少人問我這個問題,
大家都以為另一半過世時,配偶就能直接分走一半財產。但實務上困難重重!
來來來,我幫你拆解清楚。
很多人以為主張剩餘財產差額請求權,
配偶就能直接分遺產、選自己要的房子。
實際上:配偶的剩財分配請求權是取得一筆債權請求權的概念,
至於這筆債權要用哪筆遺產支付?
仍需全體繼承人協議,不是想分什麼就分什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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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稅無力繳納,怎麼辦?5大解方整理
① 申請【延期繳納】
一般來說,遺產稅的繳納期間是2個月
但可以申請延長再2個月,而且這段期間不加計利息。
② 【分期繳納】③ 以被繼承人的【金融存款繳納】④ 【實物抵繳】⑤ 土地設定抵押權+切結納稅保證 -
最近發現,身邊越來越多這種故事發生。故事是這樣的,爸爸過世,繼承人是唯一的兒子,跟阿姨(爸爸的再婚對象)。
偏偏兩人本來就水火不容,一場繼承,果然馬上卡關!
兒子氣呼呼地跟我說:
「爸爸的遺產,國稅局試算後確定要繳遺產稅。
結果阿姨沒錢繳,還想先分遺產!
我怎麼可能付完遺產稅,然後再分財產給她啦!」
於是,客戶問我Q1:阿姨說要繳她自己那1/2遺產稅,然後直接分走一半財產,行得通嗎? -
什麼是「買賣不破租賃」?
就是即使房東把房子賣掉,新房東也要照原租約讓你租到期,不能趕你走!
但要適用這個保障,前提就是要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形:
✅ 五年以內租約
✅ 租5年以上(要公證)
✅ 不定期租賃(要公證)
也就是說,如果租5年以上或未定期限租約, 一定要記得公證!!!!!!
不然房東賣房子,新房東可能不認帳 你就會被請走 -
早年,案主的老公年輕氣盛,為了義氣幫朋友「作保」,結果公公一聽氣到不行。
為了防範萬一,公公直接在兒子的房子上設定了一筆高達3000萬的私人設定(抵押權),保障自家財產安全。
時光飛逝,大家早就忘了這件事。
麻煩來了!公公過世要辦繼承… -
今天來跟大家聊聊一個圈內很常聽到的名詞 -私人設定,坊間也有人叫它「二胎」。 什麼是私人設定(民間俗稱二胎)?
簡單說,當你把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,銀行就是第一順位抵押權人。
如果日後你臨時有資金需求,銀行卻不願意再借你,這時候你可能會找:民間金主
、朋友或親人,借錢之後,再把抵押權設定在銀行後面第二順位,這就叫做「二胎」,我們今天統一稱它為私人設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