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代書,我想把繼承來的房子馬上贈與給孩子,這樣可以嗎?」
「需要等多久?」
「會不會有稅的問題?」
答案是:一登記完就是你的,想怎麼處理,立刻都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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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生過世前,太太(正宮)陸續將價值近3億元的股票移轉到自己名下。
待先生過世後,正宮與她的小孩一致選擇拋棄繼承。
只留下毫不知情的未成年私生子,
成為唯一法定繼承人,
也因此成為遺產稅的申報與繳納義務人。 -
「媽媽說她年紀也大了,乾脆拋棄繼承,
財產都給我們小孩處理就好~」這是阿凱的真實提問。媽媽想直接拋棄,
這樣4個子女就不用請假跑戶政,奔波申請印鑑證明,感覺簡單又方便。(覺得真是太聰明啦!!!)我當場掐指一算:等一下!!!等一下 !!!!拋棄繼承不要亂拋啦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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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伯伯以為,老婆快過世前,趕快把名下大筆存款提領或轉帳,這樣國稅局只查得到死亡當日金融機構餘額,遺產稅就課不到了。
結果呢?這想法只對一半 -
你以為申請印鑑證明很簡單,其實藏著這些眉角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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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你以為印鑑證明很好申請?結果老公當場知道了…】
今天接到客戶來電說:「之前說好的夫妻贈與,現在決定要辦了!」
我問她:「老公知道要辦了嗎?會在場嗎?」
她氣噗噗的回:「之前老公在贈與契約上都有親簽,你也在現場啊!印鑑章、雙證件、印鑑證明的委託書都在我手上,隨時可以辦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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