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公的哥哥(伯公),依照戶籍謄本最後的記事欄記錄著,當初調派從軍打仗,後來就從來沒有回來了,當時的家人也就這樣默認,直至今子孫輩要辦理阿祖(阿公的爸爸)的繼承,卻卡在有伯公(阿公的哥哥)下落不明,不知道該如何是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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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候遇到自家房屋/土地問題
怕一旦開口詢問會被認為:覬覦財產…?
所以很多人對於自己的家產細節可以說是一問三不知
你是否也有以下的問題想知道,但礙於各種人情因素不敢詢問呢?
我要怎麼知道房子是在誰的名下??
我要如何知道房子是否還有貸款??只要你有住家【地址】,輕鬆就可以查到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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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則上,公同共有的土地要處分需要經過【全體協議】決定。協議不成,得申請裁判分割,而裁判分割的過程中,法官會視使用情形、經濟效益及當事人,意願等,分割方式原則上是採【原物分割】,但原物分割有困難時,就可以走【變價拍賣】,或者是【部分原物分割、部分變價拍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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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個經常遇到的問題,依照「節稅效果」優➜劣 依序分別為:①繼承➜②二親等買賣➜③贈與。但是適合每個人的選擇卻不盡相同,近期遇到的客戶剛好選擇了三種不同方案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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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亡前兩年內的贈與,仍然會被列入遺產稅的計徵範圍。保險指定受益人,不列入遺產總額 (遺贈稅法第16條第九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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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標題聳動!!父親先走後子女拋棄繼承,未來子女會不會拿不到阿公遺產?國稅局這樣說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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