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不用特地去法院陳報遺產清冊嗎?
【小心倒貼】自己的財產還錢
很多人以為 ,「反正遺產大於債務嘛~
把債務還一還,剩下的錢就安心收著了。」結果這樣做,其實超危險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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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這個新聞讓我直接聯想到前幾年那位當事人跟代書,不知道他們現在過得還好嗎…當年我還拿著案件去問稅務人員討論
他們直接嗤之以鼻說:「這種案件現在還在送?就看要不要抓而已啦~」 -
最近不少人問我這個問題,
大家都以為另一半過世時,配偶就能直接分走一半財產。但實務上困難重重!
來來來,我幫你拆解清楚。
很多人以為主張剩餘財產差額請求權,
配偶就能直接分遺產、選自己要的房子。
實際上:配偶的剩財分配請求權是取得一筆債權請求權的概念,
至於這筆債權要用哪筆遺產支付?
仍需全體繼承人協議,不是想分什麼就分什麼! -
遺產稅無力繳納,怎麼辦?5大解方整理
① 申請【延期繳納】
一般來說,遺產稅的繳納期間是2個月
但可以申請延長再2個月,而且這段期間不加計利息。
② 【分期繳納】③ 以被繼承人的【金融存款繳納】④ 【實物抵繳】⑤ 土地設定抵押權+切結納稅保證 -
最近發現,身邊越來越多這種故事發生。故事是這樣的,爸爸過世,繼承人是唯一的兒子,跟阿姨(爸爸的再婚對象)。
偏偏兩人本來就水火不容,一場繼承,果然馬上卡關!
兒子氣呼呼地跟我說:
「爸爸的遺產,國稅局試算後確定要繳遺產稅。
結果阿姨沒錢繳,還想先分遺產!
我怎麼可能付完遺產稅,然後再分財產給她啦!」
於是,客戶問我Q1:阿姨說要繳她自己那1/2遺產稅,然後直接分走一半財產,行得通嗎? -
早年,案主的老公年輕氣盛,為了義氣幫朋友「作保」,結果公公一聽氣到不行。
為了防範萬一,公公直接在兒子的房子上設定了一筆高達3000萬的私人設定(抵押權),保障自家財產安全。
時光飛逝,大家早就忘了這件事。
麻煩來了!公公過世要辦繼承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