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身邊朋友最常問的一個問題:「欸!我爸媽要把房子過戶給我,要用買賣,還是贈與比較好啊?」
「聽說現在沒有人在做贈與了是嗎?」
開頭直接告訴你答案,沒錯!!! 在民國105年1月1日房地合一稅上路後,因為稅制影響,不動產分配及規劃以「買賣」方式過戶比「贈與」划算。
用「買賣」方式辦理,除了能節省土地增值稅及贈與稅外,未來移轉成本更是有大大的差距。
以下讓脆瓜從以下三個稅負差異(土地增值稅、贈與稅、房地合一稅),帶大家簡單了解為什麼不再建議用贈與來做財產分配:
(記得看到最後,教你一個比二親等買賣更划算的規劃方式)
1.土地增值稅
定義: 土地增值稅,是在土地移轉時,政府針對土地自然增值部分所課的稅。
稅率: 分為「自用」及「一般」兩種。
簡單來說,辦理土地買賣時,出賣人可以選擇使用一生一次的自用增值稅(稅率10%),或是採一般稅率(稅率20%起),但是用贈與方式過戶,贈與人只能使用一般稅率。
也就是說,用買賣並且申請自用增值稅率,比起做贈與,可以節省至少一半的土地增值稅額。
- 那麼究竟我們家的土地增值稅要繳多少呢??
建議直接運用財政部土地增值稅試算來計算即可唷!!!
桃園市的土地可以用桃寶網試算更快速。
新北市的土地可以用愛聯網試算更快速。 - 這邊還有一個重點要提醒大家,想要使用一生一次的自用增值稅,務必先確認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喔!!詳情請看: 【節稅系列】-自用增值稅「一生一次」申請條件
2.贈與稅
用贈與方式過戶,如果你的不動產總現值(土地現值+房屋現值)超過244萬免稅額度,就會需要繳納贈與稅。
而同樣的如果我們採買賣,就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
只是仍然要提醒大家,二親等買賣視同贈與,仍然會需要申報贈與稅,而國稅局會去查核買賣資金流向是否確實,如果沒有資金流向就會被認定為假買賣,將會被補課徵贈與稅喔!
是不是很多沒眉角要注意,建議不動產節稅規劃還是要洽專業代理人諮詢建議後為之喔!!
Q1:什麼是贈與稅免稅額度?
贈與人在同1年度以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244萬(贈與稅免稅額)的時候,就要在贈與日後30天內到國稅局報稅。
P.S. 自111年1月1日起,贈與稅的免稅額為每人、每年244萬元。
這裡很容易誤會,用案例說明給你聽,
- 在111年12/31老爸贈與244萬給小樺,老媽也贈與244萬給小樺🡪沒問題!老爸跟老媽都不用申報贈與稅。
- 在111.10/1老爸贈與200萬給小樺,又於同年度111.12.1老爸又贈與給姐姐小美200萬,因為爸爸贈與總額超出額度200+200-244=156萬,所以針對超出的156萬需要申報及繳納贈與稅。
- 一定要記得~免稅額度244萬是以贈與人的贈與總額去加總計算的。
(贈與的人有額度限制,受贈的人無額度上限)
Q2: 不動產總現值(土地現值+房屋現值)如何計算?
🡪土地現值:土地面積*土地持分*公告土地現值
🡪房屋現值:需電洽所屬地方稅務局,提供地段地、建號及所有權人身分資料。
Q3:如何簡易計算贈與稅要繳多少?
依不動產而言,要注意計算上是以【公告地現值+房屋現值】作為課稅基礎。
贈與稅依照贈與財產價值有分不同級距的稅率,簡單粗估試算的話,我們將不動產的總現值(舊式土地現值+房屋現值)-244萬(免稅額)後再乘以10%(最低稅率)來估算即可。
也歡迎使用總財政部試算網站來試算喔!!
3.房地合一稅
終於要進入最後一點,房地合一稅了。房地合一稅在105年1月1日上路,政府為了防堵底短期炒作,在105年1/1之後取得的不動產,未來移轉時,會針對獲利部分,課15%~45%的稅(持有期間越短課稅越重)。
欸??這跟用贈與或買賣過戶有麼關係呢??
關係可大了!!
因為…如果長輩【贈與】房地產給你,你的取得成本將依【公告土地現值+房屋現值】計算(遠低於市價),而用【買賣】將房地產過戶給你,取得成本就看你們之得的買賣私契訂多少價格(通常會定趨近於市價)
贈與的取得成本低,相對未來移轉時計算獲利空間就相對變高,在乘上房地合一稅率後,要繳的稅真的是很可怕。
結語
希望大家看到這裡對於買賣V.S贈與,於節稅上的效果能有初步的認識喔!!
如果還是覺得頭昏眼花,以下幫大家簡單整理成一個表格供大家參考:
買賣 | 贈與 | |
土地增值稅 | 可以選擇適用自用稅率(10%) | 只能適用一般稅率(20%起) |
贈與稅 | 無 | 超過總現值超過244萬部分, 需要負擔贈與稅(10%起算) |
房地合一稅 | 獲利空間合理 | 因為取得成本太低,未來移轉時獲利空間大, 需繳納房地合一稅的稅基被墊高。 |
聽脆瓜murmur
其實我還想跟你分享一個比做買賣更節稅的方法,就是等繼承啦……。
了解更多請看【節稅系列】生前財產規劃必知的3大節稅秘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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