📌你以為自用增值稅一生只能用一次?錯!還有「一生一屋」!
上次我們講到增值稅「一生一次」自用住宅優惠稅率,今天來跟大家分享一個常被誤會的觀念:
其實,一生一次並非一輩子只能用一次增值稅自用稅率啦!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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✅ 「一生一次」之後,還有「一生一屋」!
只要你已經使用過自用增值稅優惠稅率,
未來如果符合「一生一屋」的條件,
仍然可以繼續使用10%優惠稅率,
而且次數沒有限制!
但是要符合「一生一屋」的條件相對比較嚴格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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✅「一生一屋」的適用條件如下:
1️⃣ 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名下僅能有一屋
我自己都習慣把「所有權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」這三者稱作「生命共同體」😆
這三者加起來只能有一間房喔!
📌 如果你和配偶各持有一間,就不符合規定了!
2️⃣ 出售前持有該土地滿 6 年
3️⃣ 戶籍設在該地連續滿 6 年
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設籍,
注意⚠️:必須是連續設籍!
中間如果曾經遷出戶籍,就會中斷計算,需重新起算6年喔~
4️⃣ 出售前 5 年內不得出租或供營業使用
出售前5年不得出租,
很重要一點是,即使現況是自住,但有營業登記在裡面就不行喔!
(很多人常常會借親戚朋友設營登,結果自己不小心忘記… 就來不及了!要等5年…)
5️⃣ 面積限制
都市土地1.5公畝,約45.375坪,非都市土地3.5公畝,約105.875坪
這裡的適用面積比起一生一次整整減少了一半,
也就是說假如你住在50坪的大樓,
超過部分只能回歸一般稅率,
也就是,僅45.375坪面積比例可以適用優惠10%稅率,剩餘的4.625坪必須用一般稅率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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✅很多人問我:「我可不可以先用一生一屋,保留一生一次?」
這題真的超多人問過:
「代書~~我現在這間房子自住超久了,應該符合一生一屋的條件;
但我不確定未來這間新房子能不能持有6年耶!可不可以現在先用一生一屋,把一生一次保留以後再用?」
👉答案是「不行喔」!!!!
一定要用過「一生一次」自用增值稅了,才能使用「一生一屋」做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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✅一生一次 vs 一生一屋 條件差異簡表:
| 條件項目 | 一生一次 | 一生一屋 |
|---|---|---|
| 次數限制 | 一次 | 無次數限制 |
| 最低持有年限 | 無 | 持有滿6 年 |
| 設籍限制 | 立約日當天,戶籍有在內即可 | 設籍滿6年 |
| 使用限制 | 出售前1年內不得出租 | 出售前5年內不得出租 |
| 面積限制 | 都市90.75 坪、 非都市土地211.75坪 | 都市45.375公畝、 非都市土地105.875坪 |
| 前 提 | — | 已用過一生一次 |
✅結語:
「一生一屋」其實就是給已用過一生一次的你,另一個節稅機會。
但申請前,記得確認是否符合上述條件!
祝大家都能規劃得當、順利節稅成功~
📚 想先了解「一生一次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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