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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不知道
就算你不是洗錢、也沒做什麼違法的事,
國稅局就可能把你當成【贈與】課10%稅金!
前陣子有個小老闆在社群問:
「我爸遺產在A行500萬、B行300萬,
想都讓我哥領,再分給我們幾個,會不會有問題?」
結果立刻有熱心社友阿美說:
「我家也處理過啊~過世的親人戶頭裡有2萬多元
都直接給哥哥領走了,再分給我們,沒啥問題耶~」
修蛋幾累
~~
這兩個情況”完全不同”好嗎!
還好有人知道我是代書,馬上Tag我來解釋。
簡單說:
小額存款繼承(3萬塊內)
其中一位繼承人「切結書」填一填
的確就可以「直接由一個繼承人領走」,比較省事
之後就算匯來匯去,也不會超過244萬的免稅額,沒事。
但像小老闆家,遺產金額是500萬、300萬這種等級
銀行一定要求【協議書+全體印鑑證明】確認大家同意把錢匯給哥哥,
這時候就要注意:
協議書上寫「都歸哥哥繼承」,然後再由哥哥轉錢給弟弟妹妹
超過244萬,就會被當成贈與課稅
協議書寫「3人平均繼承」,但先匯進哥哥戶頭
沒事,這叫代收,沒人課你稅
同樣是匯給哥哥,差別就差在協議書怎麼寫!
最後我內心真的超想問:
存款繼承明明可以:
指定各自帳戶
直接領現金或支票
為什麼還要都給哥哥再轉來轉去勒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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